本文作者:nihdff

建筑设计合同***案例,建筑设计合同***案例及处理方法

nihdff 06-26 31
建筑设计合同***案例,建筑设计合同***案例及处理方法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设计合同纠纷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设计合同纠纷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中项目经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设计合同***案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设计合同***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中项目经理的诉讼责任如何承担?
  2. 在建筑工程上出现决算纠纷该怎么办?
  3. 没有资质的个人和企业签订的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建筑施工合同***中项目经理的诉讼责任如何承担?

1、可以直接向******,如果对方没有以合同约定为由要求驳回***,要求由仲裁委管辖,则***可以继续审理;

2、如果对方以合同约定由仲裁委管辖为由,要求驳回***,则***会以不属于***管辖为由,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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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约定如果有***由承包人所在地仲裁委管辖,但是承包人所在地根本不明确,仍然由***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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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上出现决算***该怎么办?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第二十条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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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资质的个人和企业签订的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我们得先确认下,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否需要工资质。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需要施工资质,而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需要施工资质。也就是说,题主说的小型建筑工程施工是应该需要资质的。

再次,没有资质的个人和企业签订的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当是无效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为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后,就面临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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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款。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2、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经修复后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修复后仍然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二、风险责任。

1、施工人员在施工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三、行政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设计合同***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设计合同***案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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